按照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准格尔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的通知(准政办发〔2026〕41 号)文件精神,经第三方评审及中心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第二批10家龙头企业、38家乡村振兴贷款主体利息补贴,共计983.78万元,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龙头企业、乡村振兴贷款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告期:2026年10月16日—10月23日
联系方式:0477—4886392
电子邮箱:1290808461@qq.com。
附件1:2025年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名单
附件2:2025年乡村振兴贷款贴息补贴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