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 放管服” 改革有关工作要求,落实《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 案 3.0 版》《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500)条》及《鄂 尔多 斯市 市 场监 督管 理 局等 8 部 门企 业 开办全流程规范指导意见》 具体工作目标 ,现就全旗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规范化办理制定该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 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旗委旗政府关于进一步优 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 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 事便利感和满意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旗各级企业开办相关部门要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企业注销 相关业务全流程网上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网上办理率,通过 “ 一网通办” 彰显企业开办便利度。针对申请人要求线下窗口办理的特殊情况、特殊要求,持续完善部门同步并行办理工作机制,通过“ 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套资料、一网办理” 推进线下“ 一窗 通办” 高效实现。全旗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公司(内资)设立登 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 Ukey 及其他税控设备)、社保参 保登记、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 联办事项线上、线下均可实现一次办结,着力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三、具体举措
( 一)建立企业开办同步并行 办理工作机制。
1.企业开办涉及的公司(内资)设立登记、印章刻制、 申领发 票和税控设备等环节及社保参保登记、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延伸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窗)”。
2.依托自治区企业开办“ 一网通” 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全 程网上办。企业开办涉及的公司(内资)设立登记、印章刻制、 申 领发票(含税务 Ukey 及其他税控设备)和社保参保登记、医保参保 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业务均可在“ 一 网 通”平台同步办理,确保数据实时共享、全程留痕,实现企业开办事项全流程网上闭环管理。
3.针对线下“ 一窗通办” 的特殊需求,完善企业开办办事指南。 将涉及企业开办各部门办事指南重整合,按照市里形成的模板, 政务服务中心在“ 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窗)” 显著位置公开(见附件 1)。
4.政务服务中心“ 企业开办服务专区(窗)” 工作人员负责线下“ 一窗通办” 材料的综合受理、流转工作,并注重提升导办。
( 二)推进企 业 注销全 流程规 范 办理。
1.企业全流程注销原则上按照“ 一 网注销” 流程办理,鼓励 市场主体采用全流程网上注销 、纸质营业执照邮寄等方式 实现“ 不见面注销” 。采取“ 一 网通办” 与“ 一窗通办” 相结合 , 针对特殊人群、特殊情况、特殊需求的市场主体可使用《企业 注销一张表单》实现企业一窗办理全流程注销涉及事项,企业 开办服务专区各审批部门并联做好各自注销业务,一次发放注销结果,实现注销事项联办、即办。
2. 明确企业简易注销的环节、流程,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 企业只需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办理清税事宜(未涉税的免于办 理) 、 办 理 营 业 执 照 注 销 3 个 环 节 ( 未 涉 税 的 为 2 个 环 节 ) 、 1 个 流 程 全程网办。
3.规范一般程序注销的流程,严格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发 布 < 企 业 注 销 指 引 (2021 年 修 订 )> 的 公 告 》 (2021 年 第 48 号)为 依 据 开 展企业全流程注销工作 。 鼓励各地创新推动 企业全流程注销工作,各地可依据本次制定的“ 企业注销办事 指南” 中一般注销流程为模板创新扩大注销事项,商业银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地区同步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 三 )其 他 事 项 。
1.优化升级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功能。政务服务中心的企业开 办服务专区要有明显标识,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事项、办理流 程和办事指南, 印制办事指南折页手册放置在政务服务大厅各区域供办事人员使用。服务专区要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开办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 申领发票及税控设备领 用、社保参保登记和信息补采、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开户 8 个事项全覆盖式服务内容。
2.增设开办企业“ 自主服务区” 。在自主服务区为申请人提 供帮办代办全流程服务。通过“ 政银合作” 方式拓展商业银行网
点营业执照办理自助服务机应用。
3.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公安部门负责汇总全旗刻章企业备案 名录并向开办企业各相关人员公开,配合政务服务局实现刻章 企业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刻章企业需在 2 小时内将开办企业印章送至综合窗口统一 发放或根据企业意愿提供寄递服务。
4.银行开户服务。人民银行负责汇总全旗可预约开户银行名 册并向社会公开,鼓励达成“ 政银合作” 的商业银行进驻政务服 务中心,进驻银行同步负责免费印章发放,实现企业即时开户、 即刻取章。引导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商业银行与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开户预约信息互通。
四、工作保障
( 一 ) 组 织 领 导 。
各部门相关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建立统筹推进企业开办 全流程规范化办理工作机制,充分明确任务、理顺分工、细化 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 二 )宣 传 培 训。
企业开办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 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新媒 体广泛宣传企业开办全流程规范办理事项及优惠政策,提高办 事企业与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度。加强对“ 企业开办服务专 窗”“专区”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和业务规范的培训,避免因作风不佳或 业务不熟等原因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机制、 服务举措、典型案例要及时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上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便于广泛复制推广、巩固提升。
(三)指 导推进。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企业开办各部门要做好各自领 域规范化办理的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工作。要重点关注办事企业及 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反馈的难点、堵点及痛点问题,及时发现、 全面梳理、有效解决,提高企业开办全流程规范办理政策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