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准格尔旗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准政发〔2026〕1 号)文件内容,现将就业创业方面的具体措施罗列如下:
一、具体措施中第四条 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与梯度培育。加大用工与培训力度,对企业新吸纳35 周岁以上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分别按每人 4000 元、5000 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并取证,按补贴标准100%给予企业补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并取证的,补贴标准上浮30%,增加部分由旗财政承担。
二、具体措施中第五条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地方建设与社会事业。对年度捐赠超 100 万元或吸纳低收入人群就业超50人的企业,授予“社会责任贡献奖”。
三、具体措施中第九条 加强人才引进与科技创新支持。鼓励开展“委培班”,给予助学金奖励。加大科技创新激励力度,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自治区级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联动支持,按获批资金的 20%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