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对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实行“先缴后补”,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办理方式及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小微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实缴明细账单;工资表(按申请补贴月数提供);《单位招用人员花名册》至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准格尔旗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人社医保大厅 G15 号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477-2294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