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我局接到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LYJP-SP-26-20239)该报告标示抽样食品名称为柠檬,被抽样经营单位为准格尔旗陈金梅水果蔬菜门市部。检验结论为柠檬经检验克百威(以克百威和 3-羟基克百残)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准格尔旗陈金梅水果蔬菜门市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柠檬,检验不合格项目:克百威(以克百威和 3-羟基克百残)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准格尔旗陈金梅水果蔬菜门市部经营的上述柠檬,经抽样检验,克百威(以克百威和 3-羟基克百残)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限量使用农残的柠檬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准格尔旗陈金梅水果蔬菜门市部已经向准格尔旗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