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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11-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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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韩家塔村、魏家湾村、碾房塔村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内蒙古环臻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韩家塔村、魏家湾村、碾房塔村。线位基本沿现有自然道路布线,全长19.342千米,其中路线一全长7.639千米,起点位于韩家塔村北侧,终点位于长胜店村西侧。路线二全长11.703千米,起点位于魏家湾村南侧,终点位于碾房塔村北侧。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路基宽4.0米,路面宽3.0/4.0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6处,涵洞12道,新建过水路面3处,利旧过水路面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项目总投资为1486.0664万元,环保投资为98.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6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易起尘的材料应加盖苫布覆盖,保持施工运输道路的清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扬尘较大的施工工序;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

运营期道路定期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增强植被对扬尘的吸附作用。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移动环保厕所进行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路基排水设施设置边沟以汇集路面水和边坡坡面水,并通过排水沟汇入桥涵或自然沟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施工设备,避免大量工程机械集中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段,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用垃圾箱统一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排放点处置;剥离表土等土方堆放处应做好挡护和苫盖,表土优先用于路基边坡植被恢复。。

运营期路面垃圾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划分,严格控制施工面积,不得随意扩大面积;严格控制路基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路基边坡的植被恢复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与原有地貌和周边景观相协调。公路线沿线征地范围内应该根据生态条件,实施绿化及防沙措施。严格实施,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草地植被进行补偿。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和植被的恢复,提高沿线植被覆盖度。对路基边坡种植的植物应有专门机构的人员进行抚育、管理、养护。工程施工结束后,路基边坡采用混播羊草和本氏针茅等,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植草面积34101m2。植被成活率不低于8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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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11-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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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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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韩家塔村、魏家湾村、碾房塔村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内蒙古环臻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韩家塔村、魏家湾村、碾房塔村。线位基本沿现有自然道路布线,全长19.342千米,其中路线一全长7.639千米,起点位于韩家塔村北侧,终点位于长胜店村西侧。路线二全长11.703千米,起点位于魏家湾村南侧,终点位于碾房塔村北侧。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路基宽4.0米,路面宽3.0/4.0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6处,涵洞12道,新建过水路面3处,利旧过水路面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项目总投资为1486.0664万元,环保投资为98.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6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易起尘的材料应加盖苫布覆盖,保持施工运输道路的清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扬尘较大的施工工序;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

    运营期道路定期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增强植被对扬尘的吸附作用。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移动环保厕所进行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路基排水设施设置边沟以汇集路面水和边坡坡面水,并通过排水沟汇入桥涵或自然沟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施工设备,避免大量工程机械集中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段,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用垃圾箱统一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排放点处置;剥离表土等土方堆放处应做好挡护和苫盖,表土优先用于路基边坡植被恢复。。

    运营期路面垃圾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划分,严格控制施工面积,不得随意扩大面积;严格控制路基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路基边坡的植被恢复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与原有地貌和周边景观相协调。公路线沿线征地范围内应该根据生态条件,实施绿化及防沙措施。严格实施,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草地植被进行补偿。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和植被的恢复,提高沿线植被覆盖度。对路基边坡种植的植物应有专门机构的人员进行抚育、管理、养护。工程施工结束后,路基边坡采用混播羊草和本氏针茅等,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植草面积34101m2。植被成活率不低于8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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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6-11-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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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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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易起尘的材料应加盖苫布覆盖,保持施工运输道路的清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扬尘较大的施工工序;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

    运营期道路定期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增强植被对扬尘的吸附作用。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移动环保厕所进行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路基排水设施设置边沟以汇集路面水和边坡坡面水,并通过排水沟汇入桥涵或自然沟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施工设备,避免大量工程机械集中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段,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用垃圾箱统一收集,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建筑垃圾排放点处置;剥离表土等土方堆放处应做好挡护和苫盖,表土优先用于路基边坡植被恢复。。

    运营期路面垃圾收集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划分,严格控制施工面积,不得随意扩大面积;严格控制路基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路基边坡的植被恢复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与原有地貌和周边景观相协调。公路线沿线征地范围内应该根据生态条件,实施绿化及防沙措施。严格实施,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草地植被进行补偿。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和植被的恢复,提高沿线植被覆盖度。对路基边坡种植的植物应有专门机构的人员进行抚育、管理、养护。工程施工结束后,路基边坡采用混播羊草和本氏针茅等,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植草面积34101m2。植被成活率不低于8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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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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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韩家塔村、魏家湾村、碾房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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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长胜店村、韩家塔村、魏家湾村、碾房塔村。线位基本沿现有自然道路布线,全长19.342千米,其中路线一全长7.639千米,起点位于韩家塔村北侧,终点位于长胜店村西侧。路线二全长11.703千米,起点位于魏家湾村南侧,终点位于碾房塔村北侧。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路基宽4.0米,路面宽3.0/4.0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6处,涵洞12道,新建过水路面3处,利旧过水路面1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项目总投资为1486.0664万元,环保投资为98.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6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运输易起尘的材料应加盖苫布覆盖,保持施工运输道路的清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扬尘较大的施工工序;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

    运营期道路定期养护。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增强植被对扬尘的吸附作用。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移动环保厕所进行收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路基排水设施设置边沟以汇集路面水和边坡坡面水,并通过排水沟汇入桥涵或自然沟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采取施工围挡、使用低噪声设备,及时维护保养施工设备,避免大量工程机械集中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段,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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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做好施工用地范围划分,严格控制施工面积,不得随意扩大面积;严格控制路基开挖等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运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完成路基边坡的植被恢复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与原有地貌和周边景观相协调。公路线沿线征地范围内应该根据生态条件,实施绿化及防沙措施。严格实施,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草地植被进行补偿。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和植被的恢复,提高沿线植被覆盖度。对路基边坡种植的植物应有专门机构的人员进行抚育、管理、养护。工程施工结束后,路基边坡采用混播羊草和本氏针茅等,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植草面积34101m2。植被成活率不低于85%,植被覆盖度不低于现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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