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第三方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秩序,筑牢监测数据质量底线,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准格尔旗辖区内依法注册备案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注册地在外地、在准格尔旗行政区域内承接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第三方从业机构。
二、线索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各类第三方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及违法违规问题,具体如下:
(一)虚假采样出报告。未赴现场开展采样工作、实际采样数量不达标、擅自替代采样点位、在企业未生产等无监测条件情况下违规采样,无真实采样行为却出具正式监测报告的情形。
(二)空编数据出报告。完成样品采集后,未开展样品前处理、实验室检测分析工作,凭空编造数据、套用历史监测数据出具监测报告;擅自替换监测样品;虚构、编造质量控制数据等情形。
(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在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报告编制全流程中,人为篡改仪器参数、调整设备时间,擅自增删、修改原始监测数据,选择性记录有效监测数据;伪造监测时段、从业人员签字;利用设备作弊功能生成虚假监测数据,造成监测 报告、纸质台账、电子记录数据不一致等弄虚作假情形。
(四)超资质违规从业。超出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核定的能力范围出具监测报告,机构软硬件设施、人员条件不符合生态环境监测资质认定规范标准等违规情形。
(五)其他领域违规造假。机动车检验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碳排放核算核查等生态环境第三方技术服务领域存在的弄虚作假、违规执业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为畅通举报渠道,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如实举报:
(一)举报电话:0477-3867726
(二)举报邮箱:STHJZQFJ@126.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201 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邮政编码:017100
(四)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提供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可核查。需尽可能明确涉嫌违规造假的机构名称、经营地址、相关责任人信息,详细说明违法违规事实,并附照片、视频、录音、监测报告、原始数据记录、服务合同等佐证材料。
(二)举报人需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