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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2026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9-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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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黑岱沟露天煤矿工业广场内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拟对黑岱沟地面制备站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乳胶基质制备工房设备,保留水、油相罐作为备用储罐,新设置两个60立方米的复合油相储存罐,改造为水油相储存间;将原物资库改造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内部包括溶液制备、油相制备、乳胶基质制备、乳胶基质装载区等。黑岱沟地面制备站新增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生产品种,年生产能力13000吨。改扩建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总规模为145000吨/年,其中黑岱沟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0000吨/年、乳化炸药25000吨/年、乳化粒状铵油炸药13000吨/年,哈尔乌素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700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3664万元,环保投资为23.2万元,占总投资的0.63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施工围挡、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粉状物料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要严密苫盖,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

运营期水油相储存间、乳胶基质工房全封闭,厢式柴油罐柴油贮存、装卸废气经顶部的呼吸阀排放,油相材料贮存、制备废气经厂房轴流风机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管网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洗车间车辆冲洗废水、乳化基质工房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维修中心含油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废弃部分运送至指定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编织袋、包装桶及包装纸边角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硝酸铵废渣及不合格炸药在爆破现场销毁;沉淀池污泥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废电池、废油桶、废滤芯、硝酸铵及亚硝酸钠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准能设备维修中心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储油罐区、乳胶基质工房、水油相储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公示版)


附件:
  •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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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2026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9-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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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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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黑岱沟露天煤矿工业广场内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拟对黑岱沟地面制备站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乳胶基质制备工房设备,保留水、油相罐作为备用储罐,新设置两个60立方米的复合油相储存罐,改造为水油相储存间;将原物资库改造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内部包括溶液制备、油相制备、乳胶基质制备、乳胶基质装载区等。黑岱沟地面制备站新增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生产品种,年生产能力13000吨。改扩建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总规模为145000吨/年,其中黑岱沟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0000吨/年、乳化炸药25000吨/年、乳化粒状铵油炸药13000吨/年,哈尔乌素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700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3664万元,环保投资为23.2万元,占总投资的0.63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施工围挡、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粉状物料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要严密苫盖,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

    运营期水油相储存间、乳胶基质工房全封闭,厢式柴油罐柴油贮存、装卸废气经顶部的呼吸阀排放,油相材料贮存、制备废气经厂房轴流风机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管网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洗车间车辆冲洗废水、乳化基质工房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维修中心含油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废弃部分运送至指定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编织袋、包装桶及包装纸边角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硝酸铵废渣及不合格炸药在爆破现场销毁;沉淀池污泥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废电池、废油桶、废滤芯、硝酸铵及亚硝酸钠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准能设备维修中心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储油罐区、乳胶基质工房、水油相储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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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2026年9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9-0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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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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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黑岱沟露天煤矿工业广场内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拟对黑岱沟地面制备站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乳胶基质制备工房设备,保留水、油相罐作为备用储罐,新设置两个60立方米的复合油相储存罐,改造为水油相储存间;将原物资库改造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内部包括溶液制备、油相制备、乳胶基质制备、乳胶基质装载区等。黑岱沟地面制备站新增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生产品种,年生产能力13000吨。改扩建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总规模为145000吨/年,其中黑岱沟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0000吨/年、乳化炸药25000吨/年、乳化粒状铵油炸药13000吨/年,哈尔乌素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700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3664万元,环保投资为23.2万元,占总投资的0.63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施工围挡、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粉状物料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要严密苫盖,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

    运营期水油相储存间、乳胶基质工房全封闭,厢式柴油罐柴油贮存、装卸废气经顶部的呼吸阀排放,油相材料贮存、制备废气经厂房轴流风机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管网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洗车间车辆冲洗废水、乳化基质工房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维修中心含油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废弃部分运送至指定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编织袋、包装桶及包装纸边角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硝酸铵废渣及不合格炸药在爆破现场销毁;沉淀池污泥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废电池、废油桶、废滤芯、硝酸铵及亚硝酸钠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准能设备维修中心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储油罐区、乳胶基质工房、水油相储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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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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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 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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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黑岱沟露天煤矿工业广场内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内大节能技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拟对黑岱沟地面制备站进行生产系统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乳胶基质制备工房设备,保留水、油相罐作为备用储罐,新设置两个60立方米的复合油相储存罐,改造为水油相储存间;将原物资库改造为乳胶基质制备工房,内部包括溶液制备、油相制备、乳胶基质制备、乳胶基质装载区等。黑岱沟地面制备站新增乳化粒状铵油炸药(混装)生产品种,年生产能力13000吨。改扩建后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炸药厂生产总规模为145000吨/年,其中黑岱沟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0000吨/年、乳化炸药25000吨/年、乳化粒状铵油炸药13000吨/年,哈尔乌素地面制备站生产规模为多孔粒状铵油炸药5700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3664万元,环保投资为23.2万元,占总投资的0.633%。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施工围挡、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粉状物料加盖篷布,运输车辆要严密苫盖,车辆进出工地的车辆要清洗或清扫车轮。

    运营期水油相储存间、乳胶基质工房全封闭,厢式柴油罐柴油贮存、装卸废气经顶部的呼吸阀排放,油相材料贮存、制备废气经厂房轴流风机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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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管网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洗车间车辆冲洗废水、乳化基质工房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拉运至维修中心含油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排至准格尔旗泰禹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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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编织袋、包装桶及包装纸边角料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硝酸铵废渣及不合格炸药在爆破现场销毁;沉淀池污泥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废电池、废油桶、废滤芯、硝酸铵及亚硝酸钠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准能设备维修中心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储油罐区、乳胶基质工房、水油相储存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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