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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 7月 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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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9日-2026年 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

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新建1套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生产装置,对现有尿素装置区进行技改,与现有造粒塔共同分担尿素造粒任务,原产能52万吨/年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800万元,环保投资为216万元,占总投资1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本项目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96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厂区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置,全部回用,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塔排水、新增浓盐水。水洗塔循环排水全部输送至现有尿素装置蒸发系统回收尿素,废水闭环回用,不外排;新增浓盐水排入园区浓盐水管网。技改后装置区雨水、泄漏物料、消防废水全部依托现有收集、导排、暂存设施处置,杜绝事故废水外排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引起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大噪声。定期检修维护施工设备,及时更换破损消声器、紧固松动零部件,降低设备振动噪声。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造粒机、筛分机、包装机、风机、泵类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定期开展厂界噪声监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处理厂。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废矿物油。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矿物油依托厂区现有规范化危废库房分区、密封桶装暂存,库房地面防渗、配套泄漏收集托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账、年度申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全过程防控原则,主动防渗为主、被动防渗为辅,人工防渗与天然地层防护结合,阻断污染物下渗途径。本项目新建大颗粒尿素厂房位于现有项目尿素装置区,现有尿素装置区地面采用250mm厚中粗砂层,5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20mm厚水泥砂浆抹面。渗透系数小于10-9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装置输送管道、机泵、阀门等易泄漏点位下方设置防渗围堰、收集槽,定期开展防渗层完整性巡检,出现裂缝、破损立即停工整改修复。

在厂区上下游、装置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土壤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常态化开展监测;一旦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启动地下水、土壤污染应急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小颗粒尿素生产线实施技改,不新增风险物质种类及储存量,全厂整体环境风险水平保持不变。厂区原有环评已配套完善的事故应急池、防渗围堰、应急物资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完全覆盖本项目环境风险管控需求。本次新增造粒、筛分、包装单元设备均选用密闭、耐腐蚀设备,配套压力、液位联锁报警装置;装置易泄漏点位设置防渗收集设施,落实日常设备检漏与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将本装置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氨气泄漏、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物料泄漏等异常情况,及时关停生产单元,依托现有围堰、事故池收集处置,有效阻断污染物扩散,防范环境风险。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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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 7月 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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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9日-2026年 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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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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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

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新建1套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生产装置,对现有尿素装置区进行技改,与现有造粒塔共同分担尿素造粒任务,原产能52万吨/年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800万元,环保投资为216万元,占总投资1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本项目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96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厂区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置,全部回用,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塔排水、新增浓盐水。水洗塔循环排水全部输送至现有尿素装置蒸发系统回收尿素,废水闭环回用,不外排;新增浓盐水排入园区浓盐水管网。技改后装置区雨水、泄漏物料、消防废水全部依托现有收集、导排、暂存设施处置,杜绝事故废水外排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引起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大噪声。定期检修维护施工设备,及时更换破损消声器、紧固松动零部件,降低设备振动噪声。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造粒机、筛分机、包装机、风机、泵类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定期开展厂界噪声监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处理厂。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废矿物油。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矿物油依托厂区现有规范化危废库房分区、密封桶装暂存,库房地面防渗、配套泄漏收集托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账、年度申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全过程防控原则,主动防渗为主、被动防渗为辅,人工防渗与天然地层防护结合,阻断污染物下渗途径。本项目新建大颗粒尿素厂房位于现有项目尿素装置区,现有尿素装置区地面采用250mm厚中粗砂层,5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20mm厚水泥砂浆抹面。渗透系数小于10-9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装置输送管道、机泵、阀门等易泄漏点位下方设置防渗围堰、收集槽,定期开展防渗层完整性巡检,出现裂缝、破损立即停工整改修复。

在厂区上下游、装置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土壤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常态化开展监测;一旦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启动地下水、土壤污染应急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小颗粒尿素生产线实施技改,不新增风险物质种类及储存量,全厂整体环境风险水平保持不变。厂区原有环评已配套完善的事故应急池、防渗围堰、应急物资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完全覆盖本项目环境风险管控需求。本次新增造粒、筛分、包装单元设备均选用密闭、耐腐蚀设备,配套压力、液位联锁报警装置;装置易泄漏点位设置防渗收集设施,落实日常设备检漏与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将本装置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氨气泄漏、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物料泄漏等异常情况,及时关停生产单元,依托现有围堰、事故池收集处置,有效阻断污染物扩散,防范环境风险。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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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9日-2026年 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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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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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

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绿之垠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拟新建1套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生产装置,对现有尿素装置区进行技改,与现有造粒塔共同分担尿素造粒任务,原产能52万吨/年不变。项目总投资为1800万元,环保投资为216万元,占总投资1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本项目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96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厂区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置,全部回用,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塔排水、新增浓盐水。水洗塔循环排水全部输送至现有尿素装置蒸发系统回收尿素,废水闭环回用,不外排;新增浓盐水排入园区浓盐水管网。技改后装置区雨水、泄漏物料、消防废水全部依托现有收集、导排、暂存设施处置,杜绝事故废水外排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引起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大噪声。定期检修维护施工设备,及时更换破损消声器、紧固松动零部件,降低设备振动噪声。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造粒机、筛分机、包装机、风机、泵类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定期开展厂界噪声监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处理厂。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废矿物油。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矿物油依托厂区现有规范化危废库房分区、密封桶装暂存,库房地面防渗、配套泄漏收集托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账、年度申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全过程防控原则,主动防渗为主、被动防渗为辅,人工防渗与天然地层防护结合,阻断污染物下渗途径。本项目新建大颗粒尿素厂房位于现有项目尿素装置区,现有尿素装置区地面采用250mm厚中粗砂层,5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20mm厚水泥砂浆抹面。渗透系数小于10-9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装置输送管道、机泵、阀门等易泄漏点位下方设置防渗围堰、收集槽,定期开展防渗层完整性巡检,出现裂缝、破损立即停工整改修复。

在厂区上下游、装置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土壤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常态化开展监测;一旦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启动地下水、土壤污染应急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小颗粒尿素生产线实施技改,不新增风险物质种类及储存量,全厂整体环境风险水平保持不变。厂区原有环评已配套完善的事故应急池、防渗围堰、应急物资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完全覆盖本项目环境风险管控需求。本次新增造粒、筛分、包装单元设备均选用密闭、耐腐蚀设备,配套压力、液位联锁报警装置;装置易泄漏点位设置防渗收集设施,落实日常设备检漏与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将本装置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氨气泄漏、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物料泄漏等异常情况,及时关停生产单元,依托现有围堰、事故池收集处置,有效阻断污染物扩散,防范环境风险。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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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9日-2026年 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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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产生的粉尘和扬尘。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本项目造粒机废气、筛分机废气、冷却器废气、包装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洗塔处理后由1根96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厂区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置,全部回用,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洗塔排水、新增浓盐水。水洗塔循环排水全部输送至现有尿素装置蒸发系统回收尿素,废水闭环回用,不外排;新增浓盐水排入园区浓盐水管网。技改后装置区雨水、泄漏物料、消防废水全部依托现有收集、导排、暂存设施处置,杜绝事故废水外排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车辆行驶及施工机械作业。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引起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大噪声。定期检修维护施工设备,及时更换破损消声器、紧固松动零部件,降低设备振动噪声。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造粒机、筛分机、包装机、风机、泵类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定期开展厂界噪声监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处理厂。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废矿物油。废布袋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矿物油依托厂区现有规范化危废库房分区、密封桶装暂存,库房地面防渗、配套泄漏收集托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账、年度申报、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全过程防控原则,主动防渗为主、被动防渗为辅,人工防渗与天然地层防护结合,阻断污染物下渗途径。本项目新建大颗粒尿素厂房位于现有项目尿素装置区,现有尿素装置区地面采用250mm厚中粗砂层,5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20mm厚水泥砂浆抹面。渗透系数小于10-9cm/s。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装置输送管道、机泵、阀门等易泄漏点位下方设置防渗围堰、收集槽,定期开展防渗层完整性巡检,出现裂缝、破损立即停工整改修复。

在厂区上下游、装置周边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土壤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频次、监测因子,常态化开展监测;一旦监测数据异常,立即启动地下水、土壤污染应急处置。

(六)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小颗粒尿素生产线实施技改,不新增风险物质种类及储存量,全厂整体环境风险水平保持不变。厂区原有环评已配套完善的事故应急池、防渗围堰、应急物资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完全覆盖本项目环境风险管控需求。本次新增造粒、筛分、包装单元设备均选用密闭、耐腐蚀设备,配套压力、液位联锁报警装置;装置易泄漏点位设置防渗收集设施,落实日常设备检漏与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将本装置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定期开展氨气泄漏、事故处置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物料泄漏等异常情况,及时关停生产单元,依托现有围堰、事故池收集处置,有效阻断污染物扩散,防范环境风险。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内蒙古天润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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