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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 7月 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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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2日-2026年 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传 真: 0477-3867758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食联煤矿全封闭储煤棚迁建变更项目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清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为迁建变更项目,拟建1座总储量为1.2万吨储煤棚,年吞吐量20万吨原煤,占地面积为6304.7平方米,内设1台破碎设备和1台筛分设备。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4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同时对厂区路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应采取地面临时硬化等防尘措施;所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或者其他抑尘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清扫过程应采用雾炮车喷雾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运输、装卸、堆存以及破碎筛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储煤棚为全封闭,内部采用喷淋装置洒水抑尘,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各设置1处集气罩,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食联煤矿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

2、本项目运营期储棚内采用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降尘用水部分被煤炭吸收,其余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产依托食联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调度管理,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废金属、钢材、废木材等,采取有计划地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钢材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由废品回收,废混凝土、废木材等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填满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与原煤一同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终拉运至当地环卫部分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依托食联煤矿现有1座72平方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变更项目新建的全封闭储煤棚主要为储存食联煤矿采掘场采出的原煤,储煤棚内地面应进行简单防渗,基础压实,地面混凝土硬化,渗透系数K≤1*10-7cm/s,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食联煤矿全封闭储煤棚迁建变更项目(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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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 7月 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7-2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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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2日-2026年 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3958755 0477-229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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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食联煤矿全封闭储煤棚迁建变更项目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清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为迁建变更项目,拟建1座总储量为1.2万吨储煤棚,年吞吐量20万吨原煤,占地面积为6304.7平方米,内设1台破碎设备和1台筛分设备。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4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同时对厂区路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应采取地面临时硬化等防尘措施;所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或者其他抑尘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清扫过程应采用雾炮车喷雾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运输、装卸、堆存以及破碎筛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储煤棚为全封闭,内部采用喷淋装置洒水抑尘,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各设置1处集气罩,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食联煤矿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

2、本项目运营期储棚内采用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降尘用水部分被煤炭吸收,其余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产依托食联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调度管理,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废金属、钢材、废木材等,采取有计划地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钢材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由废品回收,废混凝土、废木材等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填满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与原煤一同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终拉运至当地环卫部分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依托食联煤矿现有1座72平方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变更项目新建的全封闭储煤棚主要为储存食联煤矿采掘场采出的原煤,储煤棚内地面应进行简单防渗,基础压实,地面混凝土硬化,渗透系数K≤1*10-7cm/s,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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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 7月 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7-22 11:02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2日-2026年 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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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食联煤矿全封闭储煤棚迁建变更项目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清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为迁建变更项目,拟建1座总储量为1.2万吨储煤棚,年吞吐量20万吨原煤,占地面积为6304.7平方米,内设1台破碎设备和1台筛分设备。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4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同时对厂区路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应采取地面临时硬化等防尘措施;所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或者其他抑尘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清扫过程应采用雾炮车喷雾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运输、装卸、堆存以及破碎筛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储煤棚为全封闭,内部采用喷淋装置洒水抑尘,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各设置1处集气罩,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食联煤矿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

2、本项目运营期储棚内采用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降尘用水部分被煤炭吸收,其余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产依托食联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调度管理,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废金属、钢材、废木材等,采取有计划地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钢材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由废品回收,废混凝土、废木材等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填满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与原煤一同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终拉运至当地环卫部分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依托食联煤矿现有1座72平方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变更项目新建的全封闭储煤棚主要为储存食联煤矿采掘场采出的原煤,储煤棚内地面应进行简单防渗,基础压实,地面混凝土硬化,渗透系数K≤1*10-7cm/s,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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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 2026年 7月 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来源: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日期:2026-07-22 11: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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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2026年 7月22日-2026年 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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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食联煤矿全封闭储煤棚迁建变更项目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

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清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食联煤矿二采区西北侧,为迁建变更项目,拟建1座总储量为1.2万吨储煤棚,年吞吐量20万吨原煤,占地面积为6304.7平方米,内设1台破碎设备和1台筛分设备。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12.42%。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汽车尾气。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同时对厂区路面、主要施工点周围应采取地面临时硬化等防尘措施;所有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洒水或者其他抑尘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清扫过程应采用雾炮车喷雾处理;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运输、装卸、堆存以及破碎筛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储煤棚为全封闭,内部采用喷淋装置洒水抑尘,破碎机、振动筛上方各设置1处集气罩,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食联煤矿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

2、本项目运营期储棚内采用喷淋装置洒水降尘,降尘用水部分被煤炭吸收,其余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产依托食联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矿区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多种措施防治施工交通噪声,减少影响。

2、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调度管理,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混凝土、废金属、钢材、废木材等,采取有计划地堆放,按要求分类处置。废金属、钢材与纸质废包装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可由废品回收,废混凝土、废木材等建筑垃圾送到建筑垃圾填满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检修时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与原煤一同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最终拉运至当地环卫部分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依托食联煤矿现有1座72平方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变更项目新建的全封闭储煤棚主要为储存食联煤矿采掘场采出的原煤,储煤棚内地面应进行简单防渗,基础压实,地面混凝土硬化,渗透系数K≤1*10-7cm/s,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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