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两优"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75 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 年 11 月 10 日修订版)〉的通知》(内政数领办〔2024〕124 号)文件精神,现将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行政事项公布如下:本次清单涵盖权责事项共计 182 项,具体包括:行政许可 11 项、行政确认 62 项、行政处罚 87 项、行政裁决 2 项、行政检查 10 项、行政奖励 4 项、其他行政权力 6 项。
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