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禁牧管护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生态安全与乡镇建设秩序,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生态保护落地:全面压实禁牧管理责任,及时查处违法放牧行为,确保禁牧区、休牧期草原休养成效,巩固林草生态建设成果。
(二)违建整治见效:实现违法建设动态清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妥善处置存量违建,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
(三)执法规范提升: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提升群众满意度与执法公信力。
(四)社会监督强化: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公示与结果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构建“执法+社会”协同监督体系,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权限合法、程序正当。
(二)教育与处罚结合原则: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整改、后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劝导教育、限期整改等柔性措施,对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置。
(三)动态精准原则:建立违建与违法放牧风险台账,根据辖区地理特征、季节特点、违法高发区域等,实施差异化巡查与精准化执法。
(四)公开透明原则:检查计划、执法流程、查处结果除涉及个人隐私外,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与舆论监督。
三、主要检查领域及内容
(一)禁牧管理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龙口镇辖区内所有禁牧区,重点覆盖历史违法放牧高发区域。
2.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放牧活动的个人、养殖主体。
3.检查内容:
(1)是否在禁牧区(重度退化沙化草原、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草原等)内放牧;
(2)是否在禁牧期内放牧;
(3)放牧数量、种类是否违反草畜平衡规定。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休牧和禁垦工作的通知》。
(二)违法建设整治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龙口镇城镇规划区、村庄规划区,重点排查重点项目建设区域、自然资源卫片图斑涉及区域。
2.检查对象: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
(3)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
3.检查内容:
(1)建设行为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等);
(2)建筑物、构筑物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3)是否存在新增违法建设,存量违建是否按要求整改。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四、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采取“划片分区、全天巡查”模式,执法人员按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运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巡查过程。
2.专项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如牧草返青期、节假日)、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违法高发时段、区域集中整治。
3.举报核查:对群众举报、上级转办、卫片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实行“接诉即办”,24小时内核查处置。
5.非现场检查:借助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偏远区域、大面积草地实施非现场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附件:准格尔旗龙口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主办单位: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准格尔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方式:0477-2294708 蒙ICP备06000042号-1 蒙公网安备:15062202000119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为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禁牧管护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生态安全与乡镇建设秩序,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生态保护落地:全面压实禁牧管理责任,及时查处违法放牧行为,确保禁牧区、休牧期草原休养成效,巩固林草生态建设成果。
(二)违建整治见效:实现违法建设动态清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妥善处置存量违建,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
(三)执法规范提升: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提升群众满意度与执法公信力。
(四)社会监督强化: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公示与结果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构建“执法+社会”协同监督体系,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权限合法、程序正当。
(二)教育与处罚结合原则: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整改、后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劝导教育、限期整改等柔性措施,对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置。
(三)动态精准原则:建立违建与违法放牧风险台账,根据辖区地理特征、季节特点、违法高发区域等,实施差异化巡查与精准化执法。
(四)公开透明原则:检查计划、执法流程、查处结果除涉及个人隐私外,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与舆论监督。
三、主要检查领域及内容
(一)禁牧管理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龙口镇辖区内所有禁牧区,重点覆盖历史违法放牧高发区域。
2.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放牧活动的个人、养殖主体。
3.检查内容:
(1)是否在禁牧区(重度退化沙化草原、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草原等)内放牧;
(2)是否在禁牧期内放牧;
(3)放牧数量、种类是否违反草畜平衡规定。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休牧和禁垦工作的通知》。
(二)违法建设整治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龙口镇城镇规划区、村庄规划区,重点排查重点项目建设区域、自然资源卫片图斑涉及区域。
2.检查对象: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
(3)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
3.检查内容:
(1)建设行为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等);
(2)建筑物、构筑物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3)是否存在新增违法建设,存量违建是否按要求整改。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四、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采取“划片分区、全天巡查”模式,执法人员按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运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巡查过程。
2.专项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如牧草返青期、节假日)、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违法高发时段、区域集中整治。
3.举报核查:对群众举报、上级转办、卫片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实行“接诉即办”,24小时内核查处置。
5.非现场检查:借助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偏远区域、大面积草地实施非现场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附件:准格尔旗龙口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
发布日期: 2026-05-20 16:54
来源: 龙口镇
为了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禁牧管护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辖区生态安全与乡镇建设秩序,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生态保护落地:全面压实禁牧管理责任,及时查处违法放牧行为,确保禁牧区、休牧期草原休养成效,巩固林草生态建设成果。
(二)违建整治见效:实现违法建设动态清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妥善处置存量违建,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
(三)执法规范提升: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确保执法全过程合法合规,提升群众满意度与执法公信力。
(四)社会监督强化:严格落实检查计划公示与结果公开制度,畅通举报渠道,构建“执法+社会”协同监督体系,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权限合法、程序正当。
(二)教育与处罚结合原则: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整改、后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劝导教育、限期整改等柔性措施,对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置。
(三)动态精准原则:建立违建与违法放牧风险台账,根据辖区地理特征、季节特点、违法高发区域等,实施差异化巡查与精准化执法。
(四)公开透明原则:检查计划、执法流程、查处结果除涉及个人隐私外,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与舆论监督。
三、主要检查领域及内容
(一)禁牧管理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龙口镇辖区内所有禁牧区,重点覆盖历史违法放牧高发区域。
2.检查对象:辖区内从事放牧活动的个人、养殖主体。
3.检查内容:
(1)是否在禁牧区(重度退化沙化草原、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草原等)内放牧;
(2)是否在禁牧期内放牧;
(3)放牧数量、种类是否违反草畜平衡规定。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禁牧休牧和禁垦工作的通知》。
(二)违法建设整治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龙口镇城镇规划区、村庄规划区,重点排查重点项目建设区域、自然资源卫片图斑涉及区域。
2.检查对象:辖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
(3)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4)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
3.检查内容:
(1)建设行为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等);
(2)建筑物、构筑物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3)是否存在新增违法建设,存量违建是否按要求整改。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四、检查方式与频次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采取“划片分区、全天巡查”模式,执法人员按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运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巡查过程。
2.专项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如牧草返青期、节假日)、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违法高发时段、区域集中整治。
3.举报核查:对群众举报、上级转办、卫片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实行“接诉即办”,24小时内核查处置。
5.非现场检查:借助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偏远区域、大面积草地实施非现场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附件:准格尔旗龙口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