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两优”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11月10日修订版)>的通知》(内政数领办〔2024〕124号)文件要求,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在2023年公布6901项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对旗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此次共调整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1029项,其中,新增(承接)376项,变更351项,取消302项,调整后形成《准格尔旗本级权责清单(2024年)》和《准格尔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予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权责清单共有行政权力事项6970项,其中行政许可237项、行政确认229项、行政给付51项、行政奖励75项、行政处罚5372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强制214项、行政监督检查440项、行政征收80项、其他行政权力241项、行政备案23项。
二、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以及部门职能、职责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它行政职权,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1.《准格尔旗本级权责清单(2024年)》
附件2.《准格尔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