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发布日期:
2025-10-16 16:39
来源:
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准格尔旗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5版)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
定价方法(方式) |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车辆通行费 |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
http://fgw.nmg.gov.cn/zfxxgk/fdzdgknr/bmwj/202012/t20201209_341564.html |
内发改费字[2017]816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准格尔火车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 |
小型车、微型货车每车(9座以下)由原来的2元/小时降至1元/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一个计费周期内最高上限5元。 |
鄂发改费发〔2019〕78号 鄂府发〔2019〕28号 准发改函〔2025〕37号 |
盟(市)、旗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大中型客车、轻中重型货车由原来的3元/小时降至2元/小时计费,每增加1小时增收2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一个计费周期内最高上限20元。 |
|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
(一)拖车费 |
小型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拖运一次最高收费600元;大中型客车(九座以上),拖运一次最高收费1000元。货车:按被拖车辆的车货总重及行驶公里收费,每吨公里最高收费3元,拖运一次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拖车空驶不另收费。 |
内发改费字[2008]2310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二)吊车费 |
吊车吊运费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费,每小时最高800元,往返作业地时间不另计费。 |
内发改费字[2008]2310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交通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四、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
(一)车票金额在50元以下〔含50元〕 |
1元/人.次 |
鄂发改发〔2013〕760号 |
盟(市)、旗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二)车票金额在50元以上 |
2元/人.次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五、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
|
有线数字电视:主终端每月26元,副终端为每月6元;主终端收取初装费300元,每增加一个副终端加收50元。用户更换或补办智能卡收取工本费35元。 |
内发改费字[2013]822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新闻出版 、广电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六、垄断性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收费 |
|
水权交易服务收费:1.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2.超过3000万元至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25%收取。3.超过6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照成交金额的1%收取。4.超过1亿元至3亿元(含3亿元)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75%收取。5.超过3亿元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5%收取。6.水权交易服务费按照双方各承担50%收取。 |
内发改费函[2017]314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部门 |
国有资产管理、水利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七、公证服务收费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一、下列公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一)自然人申办的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监护、户籍注销、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职业、资格、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有(无)犯罪记录、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证书、执照、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文相符、文书上的签名(印签、日期)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按每件150元收取。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的证明资格、资信、章程、决议、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签名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按每件500元收取。 (三)证明自然人的授权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单方法律行为,按每件400元收取;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按每件600元收取。 (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查无档案记载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按每件200元收取。 (五)证明离婚、收养、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按每件300元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证明自然人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按每件800元收取。 二、下列公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证明合同(协议) 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4%收取,最低收取300元;1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0.3%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1%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08%收取;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按0.05%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03%收取;1亿元以上部分,按0.01%收取。 (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和遗嘱检认 1.房产类 受益额2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0.4%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3%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1%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5%收取。 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类继承、赠与、遗赠公证按房产面积收费的具体计价方式为:房产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部分,按每平方米40元收取公证服务费;房产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公证服务费。 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类继承、赠与、遗赠公证事项的收费标准应按房产标的额和房产面积两种方式计费的从低原则选择。单套居民房产收取的公证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2.非房产类 受益额2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1.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1.0%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6%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4%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 3.遗嘱检认 遗嘱内容不涉及财产的,每件按1000元收取;遗嘱内容涉及财产的,收费标准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公证。办理遗嘱检认申请人在同一公证机构再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按每件500元收取。 4.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5.已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再申请办理遗产分割协议的,按每件300元收取。 (三)提存公证 标的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2%收取,最低收取300元;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1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1%收取;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按0.05%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03%收取;1亿元以上部分,按0.01%收取。 (四)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和执行证书 1.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2%收取,最低收取300元;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15%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1%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08%收取;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按0.05%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03%收取;1亿元以上部分,按0.01%收取。 2.执行证书以当事人申请执行标的额的0.2%收取,最低收取300元。 3.主债权文书与担保债权文书公证涉及两个以上执业区域公证机构均可管辖的,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单独办理其中的赋予主债权文书或者担保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按主债权文书收费标准50%收取;执行证书由不同执业区域公证机构分别出具的,按第(四)条第2款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一)重度残疾人、军烈属、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办理上述实行政府定价公证事项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公证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应当不低于50%。 (二)办理与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有关公证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应当不低于30%。 (三)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动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及证明赡养、抚养、抚养协议等公证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应当不低于40%。 (四)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公证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应当不低于20%。 (五)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和年满80周岁自然人首次申请办理遗嘱公证事项的,免收公证服务费。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减免的公证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费用 公证书副本费按每本20元收取。 |
内发改费字[2021]1191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八、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
http://fgw.nmg.gov.cn/ywgz/jfgz/jfzc/jgzc/202103/t20210326_1315337.html |
内发改费字[2017]513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
http://fgw.nmg.gov.cn/ywgz/jfgz/jfzc/jgzc/202103/t20210326_1315337.html |
内发改费字[2017]513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
|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
http://fgw.nmg.gov.cn/ywgz/jfgz/jfzc/jgzc/202103/t20210326_1315337.html |
内发改费字[2017]513号 |
自治区发展改革(价格)、司法部门 |
司法部门 |
是 |
否 |
否 |
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