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
资助项目:免保教费和补助生活费。
资助对象:在经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就读的在籍在园幼儿免保教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指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特困供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学生本人)患有大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意外灾害、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1.保教费资助标准:所有符合条件的在籍在园幼儿免收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批准的保教费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可以向幼儿家庭收取差额部分。
2.生活费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A类的幼儿每生每年3080元(每学期1540元);认定结果为B类和C类的幼儿每生每年2080元(每学期1040元),每名幼儿累计资助不超过6个学期。
二、义务教育
资助项目:所有在校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免所有寄宿生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免学杂费标准:按预算经费执行。
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0元。
作业本免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元,初中每生每年7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350元、初中每生每年1620元,高中每生每年1890元。非寄宿生同上。
三、普通高中
(一)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寄宿生住宿费,免作业本费
资助对象:所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免学杂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高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
免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5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按困难程度每生每年在1200元—3500元范围内分2—3档执行。一档3400元/年,二档2300元/年,三档1200元/年。
四、中等职业教育
(一)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作业本费,免寄宿生住宿费
资助对象: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一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
免寄宿生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5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300元,其他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三)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和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五、普通高等教育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贷款额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5000元。
资助政策: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二)内蒙古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2021年及以后年度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每生每学年资助6000元,本科生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专科生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
(三)鄂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不含成人教育系列)到普通高等学校的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生(含预科生)、硕士研究生。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以下几种情况:低保家庭学生(指硕士研究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指硕士研究生);特困供养学生;乡村振兴局备案的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或同胞兄弟姊妹(含学生本人)患有大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意外灾害、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1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0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学年3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9000元。专升本学生按照对应学段标准执行,累计资助不超过19000元。
(四)中央彩票基金项目——滋蕙计划(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滋蕙计划应优先资助下列学生: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各学段学生资助申请方式: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各项资助均在就读学校申请,由家长在线上填写申请表,每学年秋季学期初申请一次,春季学期只进行个别增减,在线下申请;普通高等教育上述四项资助于每年暑假期间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办理点申请,每年8-9月申请一次,不申请不补助。
旗资助业务服务热线: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477—3970104 4290086 4290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