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2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准格尔旗就业援助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准政办发〔2026〕31号)(简称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答:“就业援助岗位”的概念第一次提出来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内政发〔2025〕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23日印发了《准格尔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准政发〔2025〕11号),对我旗开发就业援助岗位做了进一步明确。经过前期的调研、征求意见、上会讨论等环节,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6年7月22日正式印发了《准格尔旗就业援助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准政办发〔2026〕31号)。实施方案的开发能够切实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实际问题,为就业困难群体搭建 “就业托底” 平台,同时实现个人、社会与经济的多重价值共赢,申请人员条件为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再就业的劳动年龄内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
问:《实施方案》里面就业援助岗位申请的条件为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请问这个条件的设定怎么理解?
答:因就业援助岗位开发数量有限,因此经过会议讨论,将安置对象限定为准格尔旗范围内,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劳动年龄内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重点安置大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问:就业援助岗位补贴期限为3年,就业协议一年一签,请问三年满后,能否再次申请上岗。
答:就业援助岗位累计上岗时间不超过三年,三年补贴期满后,无论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都不可以再次申请。
问:我在其他地方就业或者注册了工商信息,还可以申请就业援助岗位吗?
答:不可以。就业援助岗位的申请条件是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劳动年龄内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如果申请人在其它地方兼职或者注册了工商信息,就属于已经就业状态,不可以申请就业援助岗位。
问:就业援助岗位全旗开发数量是多少?
答:就业援助岗位全旗计划开发200个,其中2026年开发100个左右,剩下100个2027年开发完毕,就业援助岗位人员三年期满后,由后续申请人递补,岗位总量控制在200个。
解读机构:准格尔旗就业服务中心
解读人:杨喜君
联系电话:18947503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