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杨胜强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民政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赵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负责殡葬服务工作、推进全旗殡葬改革、全民“免费殡葬”,负责旗级公墓、薛家湾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指导推进各乡镇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指导全旗各苏木乡镇公益性墓地、公墓、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规范运营,推动“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整治、规范全旗殡仪设施管理,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办丧事。负责全旗殡葬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公益创投、“五社六站”融合发展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无偿提供临时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保护;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驻村包联;推进婚俗改革,规范婚姻登记、颁证;综治普法、扫黑除恶、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统战等工作。
具体分管区划地名股、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中心及分支机构准格尔殡仪馆、沙圪堵殡仪馆、准格尔公墓、薛家湾殡仪服务中心。
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凤英 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机关日常事务,统计、财务审计、国资管理、“三重一大”、应急值守、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机关政务、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保密机要、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行政审批事项,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全旗各养老机构工作,负责全旗养老机构消防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发展银发经济,组织开展“敬老”活动。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好困难儿童的供养政策,负责收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救助,三民、精减退职老职工、支边、遗属补贴发放;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创建、深化改革,团委、妇联、工会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乡村振兴;协调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具体分管行政综合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及分支机构沙圪堵中心敬老院、龙口敬老院、纳日松敬老院、十二连城敬老院、布尔陶亥敬老院、准格尔旗社会综合福利中心。
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永明 党组成员、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及临时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协理员,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发放,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保障等工作。
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和各级对全旗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负责拟定全旗行政区划相关工作。负责全旗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拟定全旗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事业等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负责全旗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旗收养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相关工作。依法承担对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备案管理。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准格尔旗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老龄事业服务中心、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中心、殡葬服务中心
四、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
旗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办公地址:兴隆街道准格尔广场西侧农兴大厦4楼
联系电话:0477-4215021
负责人:杨胜强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1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