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原产权人董俊厚于2011年06年23日将坐落于准格尔旗薛镇魏家峁镇的房产过户在张小慧名下,建筑面积住宅99.89平方米,产权证号: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129021102891号,土地未办理转移登记,土地证证号:准国用(2004)字第313号,现权利人张小慧申请办理不动产业务,依据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件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相关规定,现原土地权利人董俊厚联系不到,我局根据相关规定由其单方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2026年12月2日之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簿颁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477-2294778。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