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含名称变更)
来源:
沙圪堵镇
日期:2026-10-09 16:45
浏览次数:
中国建设银行准格尔旗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准沙国用(2004)第151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因名称发生变更,同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分行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