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日期:2026-09-1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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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蒙(2024)准格尔旗不动产证明第0004904号房屋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房屋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旗支行
2026年0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