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日期:2026-09-0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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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茂、胡云梅 因保管不善,将蒙房权证准格尔旗字第129021105745号房屋产权证遗失(灭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房屋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茂、胡云梅
2026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