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日期:2026-09-0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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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保管不善,将权利人准格尔旗窑沟职业中学土地证号准国用2001—0210号土地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发遗失声明,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