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2023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稿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前三季度准旗生态环境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和旗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国家生态治理典范”等任务目标,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旗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情况
2023年市政府下达我旗污染防治攻坚任务221项,较上年增加27项。目前,已完工148项,正在推进73项。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10月17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33天,优良率为81.8%。一是完成腾达利美业等9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二是建成魏家峁道路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十二连城、杨四圪咀空气自动站已完成招标工作,年内可完成建设。三是完成伊泰准格尔召发运站全封闭工程。四是开展散煤燃烧治理专项行动。目前,全旗累计完成3874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五是累计完成7家发电企业16台机组总计3844兆瓦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准格尔旗6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都已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同时,分别完成了2家公司的工业炉窑的特别排放改造工程。六是年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完成了8家发电企业、共计23824617吨履约任务,有效推动我旗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达峰行动工作。
(二)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目前全旗暂存高盐水约106.39万吨(沙圪堵产业园55.22万吨、大路产业园51.17万吨),沙圪堵产业园、大路产业园正在上撬装设备全力推进高盐水减量化处置。二是编制印发了《准旗流域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准格尔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三是积极推动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黑岱沟流域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95%。四是完成18个水源地和1个跨界水源地自行监测工作,水质全部达标。五是加强水环境远程监控工作。已建成国控断面视频监控9路,支流监控4路,水源地视频监控6路。六是实现了矿井水、中水零排放,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区域矿井水综合利用标准。七是全力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26个排口规范化建设任务和46个重点整治的任务。八是全力推进排口全域排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工作量的80%。九是已建成公益盖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十是完成了天河污水处理厂、国资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厂年度减排任务。
(三)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将15家企业全部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开,13家企业完成了土壤自行监测工作;10家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土壤环境重点企业7家完成排查工作。二是完成了元亨化工地块的初调和正派化工的详调、风险评估工作,报告全部通过专家评审。三是完成了魏家峁镇柏相公村等9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四是完成了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二、三季度自行监测工作。五是完成了苗家滩国控地下水考核点周边环境调查工作。六是薛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4口地下水监测井和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渣场新建6眼监测井,完成垃圾填埋场、渣场的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任务。七是完成了14个苏木乡镇街道158个行政村一、二、三季度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四)持续加强固危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完成新污染物调查,正在开展监测试点工作。二是实施了《准格尔旗煤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化治理产业发展规划(详规)》,全力推进解决煤矸石综合利用瓶颈问题。三是全面启动双智云固废通系统,对固危废实现全过程实时监管。目前106家企业已启用双智云固废通系统。四是全面实施联单转移制,通过视频实时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转移。五是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环科院、中华环保联合会等5家机构开展《煤炭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2023年4月23日在北京举行了标准编制启动仪式,目前初稿已编制完成。六是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已完成5个无废细胞创建。七是开展对灰渣场、临时排矸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岩屑堆场和其他固体废物堆场等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及对辖区内无“三防”措施、无环保手续、乱堆乱放、随意处置固体废物等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八是所有产废、经营企业按照《评估指标》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危险废物规范化自评,并同步完成了线下196家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工作。
(五)行政执法方面。一是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253人次,检查企业2352家次,立案87起,下达决定书74份,罚款415.131095万元。二是开展“雷霆斩污”行动,共检查149家企业,发现问题企业110家,发现环境问题148个,完成环境问题整改28个,正在整改2个,完成率为86%,雷霆斩污专项执法期间共立案处罚27起。
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历年环保督察整改情况。2016、2017、2018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旗的3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1项;正在整改1项(蒙泰不连沟煤矿违法占地排矸问题)。目前,煤矿已停止向中低产田项目区内排矸,违法占地已全部覆土绿化。下一步,煤矸石的去向正在申报塌陷区治理项目,以塌陷区治理解决今后的排矸问题。
(二)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旗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推进5项(矿山开采侵占草原林地,生态修复治理进度滞后问题(要求2025年12月底完成);未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要求2025年12月底完成);黄河泥沙主要来源区水土流失问题尤为突出(要求2025年12月底完成);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能力不足(要求2024年12月底完成);农膜回收利用率偏低(要求2025年6月底完成))。目前5项任务已全部达到序时进度。
下一步,我们将以污染防治攻坚百日行动为契机,紧盯污染防治攻坚问题清单,层层压实责任,重点推进高盐水减量化、矿区道路扬尘治理、煤矸石综合利用等工作。
一是高效开展日常监管执法。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督监管模式,持续开展“雷霆斩污”专项执法行动,盯紧执法大练兵重点领域,严格规范执法,坚决守牢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把执法重点落到“两打”行动、整治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重点领域。扎实做好市长热线12345、环保热线12369投诉、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办理工作,妥善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
二是全面推进矿区综合治理,努力打造绿色矿山建设样板旗县。在资源综合利用上实现新突破,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煤矸石、矿井水、煤泥等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矿产开采、储存、装卸、运输等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粉尘、扬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按照“新能源+乡村振兴+绿色矿山”的示范区发展模式,让地下的黑色不可再生资源变成地上的绿色可再生资源,让绿色矿山真正的变成金山银山。
三是打造“互联网+环境综合治理”智能化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智能环保监测系统。年内,重点做好煤矿智能监控系统和4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标准站建设工作,构建好技防系统。同时,运好无人机远程遥控监测,确保不出现监管盲区。严格要求全旗各煤矿、路权单位按照产能和实际需求配备足额的洒水车、高压雾炮车和清扫车等洒水降尘设备,并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开展24小时全方位实时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