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完成长滩35kV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长滩35kV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位于龙口镇麻地梁村、公盖梁村和台子梁村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长滩35kV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路径长度1.989km,起于110kV上塔变电站,至于35kV榆长线53#铁塔大号侧,位于龙口镇麻地梁村、公盖梁村和台子梁村境内。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静态投资为556万元,动态投资为565万元。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6年09月16日---2026年10月1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苏炳华 联系电话:1868626450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永泰城写字楼D座17A层
联系人:王文杰联系电话:13354710625邮箱:xhxmgl@163.com
准格尔旗龙口镇人民政府:0477-4896982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分公司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