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大路西铁路专用线项目位于准格尔旗大路镇何家塔村、大沟村、尔圪气村。线路接轨于既有呼鄂铁路大路西站,自大路西站东端咽喉南侧引出,向东北走行,先后跨越阳巴公路、新区快速路、呼大高速公路、纬一路,再下穿经三路、规划经五路后引入煤制烯烃厂区南侧设工业园站,新建正线长度10.349km,新建单线特大桥2座,总长2579.95m,铺轨19.49km。占地面积45.8705公顷,总投资89918万元。
本项目所占用面积为48.7495公顷,其中国有土地18.8321公顷,权属于大路镇人民政府。村集体土地为27.0384公顷分别权属于大路镇何家塔村(17.7845公顷)、大沟村(8.6073公顷)、尔圪气村(0.6466公顷)村民,现尚未开展征地补偿工作。
三、项目影响范围及评估要素
(一)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决策、实施、运营期间的征地纠纷、生态环境污染、交通问题等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周边村民及周边企业。
(二)评估要素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
(二)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三)您认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您认为该项目的生产运营是否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
(五)若需征用您的土地,您认为如何处理;
(六)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间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七)该项目是否与周边村民及企业存在纠纷;
(八)您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及公示期限
利益群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来电或书面形式反馈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单位或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中共准格尔旗委政法委员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名称: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编制单位:内蒙古泽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卓13661360721
编制单位联系人:孟祥飞18347939784
公示期限:2026年8月18日-2026年9月1日
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内蒙古)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