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有关精神,现将五字湾集装站进场公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五字湾集装站进场公路项目
2.建设地点:沙圪堵镇五字湾村、纳日松镇二长渠村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起点接五字湾集装站规划厂区边界北。主线沿现有路向北布线,K0+972处设置分离立交桥(30+55+33m)上跨在建S26纳龙高速,并于K1+339.362处与壕羊线互通相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项目建设区域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单位和其他有关个人和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2)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4)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5)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主体: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浩文 联系电话:15924577500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华融路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联系人:张抒屹 联系电话:13947339974
特此公示。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