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第一期项目(纳日松镇境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第一期项目(纳日松镇境内)。
二、项目概况
(一)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鑫煤矿,采矿许可证由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矿区面积为9.3706km2,生产能力120万吨/年,证号C1500002011031120108446,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二)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鑫煤矿已取得《关于准格尔旗新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的批复》(内煤局字〔2011〕235号)、《关于准格尔旗新鑫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煤局字〔2014〕48号)、《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鑫露天煤矿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4〕138号)、《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第一期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及矿业权查询结果的函》(准自然资函〔2026〕866号)、《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第一期项目范围内林草地情况的函》(准林草函〔2026〕425号)、《准格尔旗文物局关于煤矿技术改造(变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第一期项目土地征收范围文物情况的复函》(准文物函〔2026〕236号)。本项目开采用地位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大路峁村靳家梁社,占地面积为9.7117公顷,土地权属于大路峁村靳家梁社村民,现尚未开展征地补偿工作。
三、项目影响范围及评估要素
(一)影响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项目决策、实施、运营期间的征地纠纷、生态环境污染、交通问题等容易引起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项目影响范围为周边村民及周边企业。
(二)评估要素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判断风险影响范围,可能产生的原因及潜在后果,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该项目所持的态度;
(二)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三)您认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您认为该项目的生产运营是否影响周边村民的出行;
(五)若需征用您的土地,您认为如何处理;
(六)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间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
(七)该项目是否拖欠工人工资;
(八)该项目是否与周边村民及企业存在纠纷;
(九)您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及公示期限
利益群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限内均可通过来电或书面形式反馈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单位或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及中共准格尔旗委政法委员会。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明
联系电话:15904770707
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人民政府:0477-4630148
公示期限:2026年6月17日-2026年7月2日
内蒙古蒙泰新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