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露天矿设计规模仍为3.00Mt/a,服务年限31a。原设计有3个外排土场,首采区外东南侧设一、二号外排土场,东北侧设三号外排土场。本次变更项目将现有一号、二号外排土场(二号的部分)及其之间的沟谷部分合并为一号外排土场,现有三号排土场范围缩小南移,并编号为二号外排土场,采场北部增设一个三号外排土场。
本项目总投资9264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2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24%,变更后外排土场排弃时间为2019年10月~2020年3月,共6个月。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 对排土场及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及时对排土场进行碾压降低起尘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封闭或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绿化;排土场淋滤液中污染物浓度极低,同时外排土场新生土层对污染物还会产生一定的吸附、过滤作用,对地下含水层影响有限。
(3)噪声 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机械设备和作业时间,施工及运营期的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进行,在距居住区较近处的工程段夜间不施工。
(4)固体废物 排土场作为汇隆煤矿堆存土石方、碎石的场所,具有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功能,排土场自身运营并无固废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固废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改造(变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并且项目的选址合理,在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自身对环境的污染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可自行下载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或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形式:公众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时效及联系方式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恒东集团汇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49341991 联系人:谭建军 联系电话:0471-5215289 联系人:朱艳雪
电子邮箱:476289582@qq.com 电子邮箱:1643922330@qq.com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2: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